熊建律师

“商业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

2025/12/19 4:23:49      点击:

什么是商业判断规则

商业判断规则Business Judgment Rule)是一个法律原则,最初是为了保护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利,后来也被用于业主协会和社区管理。这条规则的主要内容是:只要董事会或管理者在做决策时是真诚的、合理的,没有利益冲突,并且是为了组织或社区的最佳利益,那么即使他们的决定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他们也不会因为这些错误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主要内容

真诚和善意:决策者必须是真诚地相信他们的决定是对组织或社区最有利的。

合理的判断:决策者在做决定前必须进行合理的调查和评估,基于足够的信息来做出决定。

无利益冲突:决策者在做决定时不能有个人利益的冲突,他们的决策必须是为了集体的利益。

历史上的经典纠纷或典型案例

在商业判断规则提出之前,董事会和管理者在做出错误决策后,常常会因为这些决策而被股东或业主起诉。一个经典的案例是Smith v. Van Gorkom (1985)。这个案件中,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判决公司的董事会因为没有充分调查和评估公司的出售交易而负有责任。这个判决让很多公司董事感到担忧,因为他们觉得在做任何决定时都有可能被起诉。

原则的确立

Smith v. Van Gorkom案之后,人们开始讨论如何在保护董事会和管理者的决策权利与股东或业主的利益之间找到平衡。最终,通过一系列的讨论和法律修订,商业判断规则得以确立。这个原则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并在许多州的法律中得到了体现。

商业判断规则的好处

保护决策者:商业判断规则保护董事会和管理者,让他们可以在做决策时不必担心因为错误的决策而被起诉。这有助于鼓励他们做出积极的决策。

促进合理决策:虽然商业判断规则保护决策者,但前提是他们的决策必须是基于合理的判断、真诚的和无利益冲突的。这鼓励了董事会和管理者在做决策时更加认真和谨慎。

减少不必要的诉讼:该规则减少了因为决策失误而引发的诉讼,从而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存在的风险

保护滥用权力的可能性:有些人担心商业判断规则可能会被滥用,保护那些做出糟糕决策的董事会和管理者,特别是在他们能够掩盖自己的错误时。

对股东和业主的保护不够:有时股东或业主可能觉得他们的利益没有得到充分保护,特别是在决策对他们产生负面影响时。

商业判断规则的适用范围

适用情况

合理性和善意的决策:例如,在维修方案的选择中,如果业主大会在做出决策前进行了详细的评估,考虑了多种方案,并基于合理的信息和评估结果选择了最合适的方案,即使该方案最终被证明是较为昂贵的,只要没有证据表明存在恶意或利益冲突,商业判断规则将保护这些决策。

正常的经营判断:如果业主委员会在招标过程中选择了一个承包商,并且这个选择是基于合理的评估和无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做出的,即使后来被怀疑价格较高或存在某些问题,只要没有证据表明存在腐败或不当行为,商业判断规则将保护委员会的决策。

不适用情况

恶意或欺诈:如果业主怀疑在维修方案中存在价格虚高或者招标过程中存在腐败,这些指控涉及恶意、不诚实或欺诈行为,商业判断规则将不适用。这些情况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仲裁或调查,来解决。

利益冲突:如果发现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存在利益冲突,商业判断规则同样不适用。例如,如果某个业主委员会成员在选择承包商时有个人利益关联,这将构成利益冲突,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

具体案例分析

维修方案过于昂贵

如果业主怀疑业主大会的维修方案过于昂贵,损害了业主的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处理:

审查决策过程:查看业主大会在做出维修决策时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评估,是否考虑了多种方案。

召开业主大会:要求召开业主大会重新审议该维修方案,可以通过投票方式决定是否继续执行该方案。

法律救济:如果有证据表明业主大会在决策过程中存在恶意或不当行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讼。

招标过程中的腐败

如果业主怀疑业主委员会在招标过程中存在腐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调查和审核:要求业主委员会提供招标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和评估报告,进行独立审查。

仲裁和调解:通过社区的仲裁和调解机制,解决关于招标过程的纠纷。

法律诉讼:如果有证据表明存在腐败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结论

商业判断规则是为了保护董事会和管理者在做决策时不必担心被起诉,但它也要求这些决策是基于合理判断、真诚和无利益冲突的。这条规则帮助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鼓励了积极决策,但也存在被滥用的风险。因此,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对于平衡这一规则的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商业判断规则保护的是业主大会和委员会在善意、无利益冲突且基于合理判断和信息基础上做出的决策。对于涉及恶意、不诚实或利益冲突的指控,商业判断规则不适用,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业主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可以通过透明度、问责机制和法律救济途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参考文献

Black, B. S., & Kraakman, R. (1996). "A Self-Enforcing Model of Corporate Law." Harvard Law Review, 109(8), 1911-1982.

Hansmann, H., & Kraakman, R. (2001). The End of History for Corporate Law. Georgetown Law Journal, 89(2), 439-468.

Davis-Stirling Act (California Civil Code Sections 4000-6150).

French, S. E. (2006). Making Common Interest Communities Work: The Next Step in Preserving Community Control and Enhancing Community Governance. Real Property, Probate and Trust Journal, 41(3), 769-802.

Levandusky v. One Fifth Avenue Apartment Corp., 75 N.Y.2d 530 (1990).

Lamden v. La Jolla Shores Clubdominium Homeowners Association, 21 Cal.4th 249 (1999).

Smith v. Van Gorkom, 488 A.2d 858 (Del. 1985):这个案例是商业判断规则确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案件。

Gordon, J. N. (1987). "The Mandatory Structure of Corporate Law." Columbia Law Review, 87(8), 1549-1598.


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扫一扫,与法同行